宾居镇食品安全宣传专栏

宾居镇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预警的公告

进入秋冬季节,我镇各地群众有进食药膳滋补的习惯,为防止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全镇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宾居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一、草乌、附子是毒性较强的中药材,任何单位或个人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食用草乌、附子,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有中毒乃至危害生命安全的风险。

二、针对我镇民间有药膳进补的习俗,特别是少数群众还有煮食草乌、附子等毒性药材(饮片)的不良习惯,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毒性中药材的采购、保管、供应和调配环节的管理,消除各种隐患,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防止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流失到社会造成危害。对擅自生产、收购、经营毒性中药材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严查处。

三、严禁一切单位和个人出售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严禁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农村客事宴请和会议涉及集体用餐等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严禁聚众或集体食用加有草乌等毒性药物原料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他食品。

四、家庭、个人不得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谨防中毒事件发生。

五、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后出现口、唇、舌发麻,脸部以及皮肤发痒或者有蚂蚁爬行感,恶心、发慌等中毒症状,医院救治。各医疗机构对病情严重、本院不具备救治条件的要及时动员中毒病人转院治疗。

六、各村(社区)、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报告和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加强协作,增强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处置能力。

七、各村(社区)、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健全监测体系,严格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充分利用广播、公告栏、黑板报等新闻媒体,多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饮食卫生意识。

八、宾居镇人民政府、宾居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再次提醒广大群众,草乌附子有大毒,莫把“毒药”当饮食!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勿以身试毒!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即到附近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不要乱服药物,以免延误病情;同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并予以妥善保存,以备检验;在救治病人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以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各村(社区)、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执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若发生中毒事件,应立即向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食药监局监督举报

宾居镇人民政府

关于预防野生菌中毒预警的公告

时值盛夏,雨水来临,各种野生菌相继上市,发生误食有毒野生菌的危险性也随之加大。为确保野生菌上市期间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村(居)委会、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加大预防野生菌食物中毒的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二、学校、建筑工地等集体食堂、会议集体用餐、农村自办宴席等,严禁加工使用野生菌类,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三、餐饮经营单位要把野生菌采购关,严格加工,炒熟煮透后再食用,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群众在市场上购买野生菌时,不购买霉变和不认识的野生菌,不购买不常食用的品种,建议食用野生菌时不饮酒。

四、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操不安、幻觉等症状,医院就诊,

五、各各村(居)委会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等新闻媒体,多种形式地向社会广泛宣传正确食用野生菌的方法和鉴别野生菌的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野生菌的识别能力,医疗机构要做好野生菌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宾居镇人民政府

关于预防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预警的公告

年关将至,农村自办宴席将迎来高峰,对此,我镇多措并举,狠抓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最大限度保障全镇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一、农村聚餐实行申报备案制度

村民举办30桌以上农村聚餐,必须到村委会申报备案,经村委会登记备案,并与农村聚餐举办者主签订《农村聚餐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之后方能举办。

二、农村聚餐举办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承担农村聚餐期间食品安全责任,接受相关食品安全检查指导,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件。

三、农村聚餐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一)不使用未经检疫部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有毒有害原料加工食品。

(二)采购、采收的肉类、蔬菜尽量当天食用,不用不新鲜的蔬菜,不吃四季豆、野生菌、乌附类药膳等容易引发中毒的食物。

(三)到正规食品经营企业购买酒类、饮料、熟食制品,购买时索要销售票据。

(四)食品加工使用自来水或符合饮用标准的井水,不使用沟水或被污染的水源清洗食物,避免发生水源性食品安全事故。

(五)保持食物加工场地卫生,消除厨房内外环污染源,厨具生、熟分开,厨具、餐具认真清洗消毒,加工蔬菜前认真清洗,设置必要防蝇防尘设施,防止有害,微生物污染食品。

(六)无冷藏或再加工措施的熟食成品存放时间不宜超过2小时,不吃不充分加热的剩余食物和过夜食物。

(七)加强厨房和食物储藏地的安全保卫工作,妥善保管鼠药、农药,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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