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览记笔记丨这24项保健食品功能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以及国家中医药局发布了《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非营养素补充剂(年版)》及配套文件(以下简称“《目录》”)。版的《目录》对24项原有的保健功能声称进行了修改,体现了科学定位和规范声称、稳步推进和动态管理、平稳过渡和有序衔接的三方面改革创新。

具体实施方面,对保健功能已列入《功能目录非营养素补充剂(年版)》的产品,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设定5年过渡期,规范注册和备案产品的保健功能声称,已发布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对应的功效按《功能目录非营养素补充剂(年版)》调整,具体可参考《新旧保健功能声称对应关系和功能评价衔接要求》。

对于已注册但保健功能尚未纳入版《目录》的产品,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可根据《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申请将相应保健功能纳入保健功能目录;或按照《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申请变更保健功能,放弃未纳入《功能目录非营养素补充剂(年版)》的保健功能,转换或增补符合《功能目录非营养素补充剂(年版)》要求的保健功能。

新旧保健功能声称对应关系和功能评价衔接要求

资料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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